近日,武宣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倾心调解,双方当事人就一百余万的工程款达成一致意见,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为企业排忧解难,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0年11月8日,原告物流公司与被告建设工程公司签订《(土石方运输装卸)协议》,双方约定被告承建的水坝料场取土的土方运输(包含装卸)由原告承包施工。双方签订协议后,原告按照被告要求完成施工。
2022年12月,双方就该笔工程款进行结算,被告尚欠原告3562570元,2023年1月,被告支付工程款2300000元,被告仍欠付工程款1262570元,原告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法院。
收到案件材料后,承办法官阅卷发现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争议不大,遂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法院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对案件的主要事实及工程款项均没有争议,承办法官从情、理、法角度出发,最大化程度化解矛盾纠纷,引导双方互让互谅,经过承办法官的释法明理,分析利弊后,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欠原告工程款1262570元从2024年10月起,每月20日前支付原告100000元,直至付清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