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秦畅路东段(东三支渠—尚法路)市政道路工程已由咸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咸经开区行审批复〔2024〕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咸阳市北塬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咸阳市北塬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秦畅路东段(东三支渠—尚法路)市政道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2工程概况(规模): 秦畅路全长1573.182m,设计红线m,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40Km/h。本次招标范围为东三支渠—尚法路段,长度833.18m的绿化、排水、照明等配套工程其中不含管廊工程。
2.5标段划分:标段名称:秦畅路东段(东三支渠—尚法路)市政道路工程;标段编号:E6104013516tlw03xd8i001;标段类型:施工
3.1申请人需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有近5年类似业绩。
3.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近5年有类似施工业绩,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需在“陕西建设网”网站录入信息。类似项目业绩以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网”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截图或合同相关证明资料为准。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请于2024年4月17日8时00分至2024年4月23日18时00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 )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为网上电子版文件递交,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4月30日09时30分。
7.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不递交纸质版文件。
7.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上传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否则按无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处理。
7.4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陕西采购与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9.1 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填报项目经理需与资格预审时项目经理保持一致,如中途变更项目经理、应在网上填报系统中及时变更;资格预审期间,报名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一致。
9.2 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经理相关信息)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投标失败的后果自负。
9.3 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网上递交,网上递交格式应符合《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要求。
9.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编制、递交、资审现场无法获取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9.5 本项目实施“不见面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申请人仅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使用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访问地址:()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可,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资料。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签到或响应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6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