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深圳市职教园法定图则规划调整、规划设计条件研究及涉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
深圳市职教园是我市重点民生项目,为进一步推进项目落实建设,本项目拟法定图则规划调整、规划设计条件研究及涉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优化调整事项已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议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和《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对本项目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用地性质包括教育设施用地(GIC5)、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GIC)、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新型产业用地(GIC+M0)、普通工业用地(M1)、环境卫生设施用地(U5)、城市道路用地(S2)、其它交通设施用地(S9)、公园绿地(G1)、水域(E1)、农林和其它用地(E2)。总建筑规模及分项指标以发改批复为准。
项目规划用地部分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第145号令(2013修订))及《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的实施意见》[深府〔2016〕13号],教育设施用地属于允许在基本生态控制线内建设的范畴,本项目已开展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及规划选址论证,现根据规定予以公示,具体范围详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