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31日,湛江市霞山区原湛江机场有1宗,总出让面积67782.36平方米。
据了解,该地块曾于2023年11月1日挂牌出让,后因无人报名而流拍,此次重新挂拍,主要变化为取消了地块的商业用途,调整为纯住宅用地,另外相对于第一次挂拍,起拍总价下降了6147万元重。
据公告文件,WGC2024033号地块位于湛江市霞山区紫荆大道以西,宗地面积为67782.36平方米。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出让年限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起拍总价为3.8138亿元,起拍楼面地价为2072元/㎡。
土地竞得者须按照规划配建出让地块内和出让地块外三条市政道路,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监管实施,具体情况为:
1、宜生东路(一段):西起公园东路,东至紫荆大道,道路长度约365米,宽度为25米,面积约14.64亩;
2、规划纵路(一段):北起宜生东路,南至规划横路,道路长度约147米,宽度为20米,面积约5.18亩;
3、规划横路(一段):西起公园东路,东至紫荆大道,道路长度约365米,宽度为13-16米,面积约8.65亩。配建的道路须与首期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具体要求以自然资源部门下达的道路规划条件【湛自然资(市政)〔2023〕153号】及土地竞得者与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签订的《监管协议书》实施。
本项目土地竞得者应在城市道路行人主入口附近设置一个占地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城市公共自行车驿站,并且按政府批准实施运行的城市公共自行车系统配置不少于50辆公共自行车的车辆和管理设备,公共自行车停车场应按照我市的选型系统进行配建。该公共自行车驿站须与开发项目用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竣工后无偿移交湛江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具体要求按土地竞得者与霞山区政府和湛江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监管协议书》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