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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金融2023:多家消金公司因贷款问题被罚行业格局分化加剧

时间:2024-08-26 22:39:00 文章作者:小编 点击:

  回望过去的2023年,在消费金融行业,有新玩家涌入,也有一些老玩家发生股权变更;行业整体资产证券化产品(ABS)发行提速,不少公司“试水”不良资产转让,高管变动比往年更加频繁。

  2023年,监管多次发声,鼓励合理增加消费信贷。如7月18日,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等13部门发布的《关于促进家居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指出,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强对家居消费的信贷支持。

  7月3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被业内称为“促消费二十条”,其中明确提及加强金融对消费领域的支持。引导金融机构按市场化方式,加大对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体育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等的综合金融支持力度。

  更为重要的是,为进一步加强消费金融公司监管,防范金融风险,优化金融服务,12月18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形成《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稿的出炉,这也意味着对消费金融公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多重政策影响下,2023年消费金融行业发生了不少变化,值此岁末年初之际,WEMONEY研究室从多方面入手,盘点过去一年消费金融行业的发展动态。

  2023年6月30日,第31家消费金融公司—建信消费金融举行开业仪式。这家公司背靠大股东建设银行,是继中银消费金融、中邮消费金融后,第三家拥有国有大行背景的消费金融公司。

  目前,建信消费金融公司注册资本金为72亿元,其中,建设银行出资60亿元,持股83.33%;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8亿元,持股11.11%;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4亿元,持股比例5.56%。

  2023年7月,中信消费金融股权变更请示获批。批复显示,变更完成后,中信消费金融原二股东中信信托退出,注册资本7亿元保持不变。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出资金额4.9亿元,持股比例70%;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出资2.1亿元,持股比例为30%。

  值得一提的是,2022年11月,中信消费金融曾进行过一次股权调整,控股股东由中国中信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0日,盛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股权变更及调整股权结构的申请获得监管批复。变更前,盛银消费金融三大股东为盛京银行、顺峰实业和大连德旭经贸,分别持股60%、20%和20%。

  股权变更完成后,注册资本保持3亿元不变。顺峰投资实业将不再作为盛银消费金融公司股东。股东构成、出资金额及持股比例为:盛京银行出资22500万元,持股比例上升至75%;大连德旭经贸出资7500万元,持股比例上升至25%。

  2023年12月,苏银凯基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26亿元人民币变更为42亿元人民币,增资幅度61.5%。增资后,江苏银行持股比例56.44%仍为第一大股东,凯基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7.63%,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64%,五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29%。

  同月,蚂蚁消费金融注册资本由185亿元增至230亿元,成为注册资本最高的消费金融公司。

  据统计,2023年,消费金融行业共有34位高层履新,共涉及22家公司,包括中原消费金融、南银法巴消费金融、长银五八消费金融、海尔消费金融、金美信消费金融、中银消费金融、小米消费金融、兴业消费金融、宁银消费金融、杭银消费金融、唯品富邦消费金融、晋商消费金融、盛银消费金融、湖北消费金融、苏银凯基消费金融、北银消费金融、蚂蚁消费金融、哈银消费金融、蒙商消费金融、中邮消费金融、建信消费金融、招联消费金融。

  其中,有6家消费金融的“掌门人”履新,包括中原消费金融董事长马景鹏、金美信消费金融董事长陈俊斌、小米消费金融董事长岳凯、湖北消费金融董事长蔡碧、蚂蚁消费金融董事长金晓龙、唯品富邦消费金融董事长姚芳。

  另有3家消费金融公司更换总经理,新任二把手包括长银五八消费金融总经理王霁、海尔消费金融总经理张西铭、盛银消费金融总经理陈劲伟。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消费金融已经进入合规稳健的发展阶段,但在过去一年,仍有一些持牌消金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监管处罚。

  2023年2月8日,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的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75万元。、

  5月17日,央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表显示,哈银消费金融因违反征信管理相关规定被处58万元罚款。

  8月7日,湖北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因“贷款三查不到位,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罚款人民币20万元。

  10月30日,陕西长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因“对合作机构催收管理不完善”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责令改正并处以35万元罚款。值得一提的是,这是长银消费金融2023年以来收到的第二张公开罚单。6月,长银消费金融因违反征信管理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罚款6万元。

  有业内人士认为,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益加强的背景下,随着监管顶层制度的日益完善和科技水平的精进,金融机构的违规问题已经很难藏身。对机构而言,加强内控管理,针对薄弱环节及早查漏补缺,对发现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才是加强自身竞争力的核心。

  2023年,在多个促消费、稳增长利好政策刺激下,消费金融公司ABS发行提速,2023年共有8家消费金融公司累计发行18期ABS,累计发行规模超过251.41亿元,大幅超过上年的140.36亿元,同比增速79.1%。

  据不完全统计,2023年发行ABS的公司包括马上消费金融、中原消费金融、湖北消费金融、兴业消费金融、海尔消费金融、长银五八消费金融、杭银消费金融和中银消费金融。其中,马上消费金融发行期数最多、规模最大。

  对此,消费金融专家苏筱芮表示,近年来消费金融公司频频增资,发行ABS频次有所上升,是其不断增强自身实力、实现稳步扩张的一个缩影,主要目的是多措并举优化自身融资结构,夯实机构资本实力,也反映出消费金融行业整体持续向好的态势。

  与此同时,11月10日起施行的新版《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简化了消费金融公司债券发行程序,将消费金融公司发行非资本类债券由审批制改为事后报告制,明确资本类债券储架发行机制。

  在政策的支持下,2023年11月,兴业消费金融发行了2023年第一期金融债券,债券期限为3年,发行总额15亿元,票面利率为3.03%。这是金融债自2021年停滞两年后首支债券。

  公开资料显示,此前获批开业的31家消费金融公司中,共有5家机构发行了20单金融债,发行金额合计310亿元。业内人士表示,金融债券因融资期限较长、利率较低成为头部消费金融公司的重要融资手段,能够大大降低融资成本。

  2022年底,原银保监会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之后,不良贷款转让试点业务机构进一步扩大。

  2023年,消费金融公司开始在银登中心开立不良贷款转让账户。截至12月末,已有23家持牌机构开立不良贷款转让账户。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全年,参与个贷不良批量转让的消费金融公司,无论是数量还是规模都不大。

  值得一提的是,头部消费金融公司参与不良资产转让的积极性并不高,仅蚂蚁消费金融在2023年最后一个工作日才发起了2023年第一期不良资产转让公告。

  业内人士称,头部消金机构会直接核销不良贷款,这是最快速地处理不良贷款的方式,而且客源都掌握在自己手上,处置起来会相对顺手。但头部消金公司仍需要维护好不良资产转让渠道,对其未来展业和优化都是必要的途径。

  WEMONEY研究室注意到,头部消费金融公司做的比较多的是消费金融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转让较多的是蚂蚁消金和马上消费。

  而消费金融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的受让方多是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不良资产的受让方则多是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也有信托公司收购个贷不良资产,不过接受的都是银行的个贷资产。

  对于消金公司不良资产转让业务的前景,有业内专家表示,消费金融行业本身是一个高周转的行业,需要通过把资源包来回周转来腾出额度,保证公司的运营发展。消金行业本身的不良生产率就很高,这是行业的特点,所以未来不良资产的供给会很高,这是必然的逻辑。

  2023年已过,这一年虽充满挑战,但整体仍然向着好的方向发展,那2024年可预见的趋势又会有哪些呢?

  首先,增资、融资潮仍将继续。从过去一年来看,伴随着消金公司自身实力的不断加强,越来越多的融资路径正逐渐被打开,这恰好满足了消金公司展业过程中的资金需求。

  《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更是明确,对消金公司自身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由3亿元大幅提升至10亿元;大股东股份占比由30%提高至50%。

  其次,行业竞争加剧,强者愈强。当下,已开业的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主要以银行系为主。据统计,目前,31家消金公司中,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数量达26家,其中,地方性银行背景的有16家,互联网系消费金融公司有3家,产业系2家,外商独资系、保险系和信托系各1家。

  在银行业加大了对消费金融业务的渗透和资源投入的背景下,外加数字化转型的加持,消费金融公司的竞争将会更加激烈。从目前已披露财报数据来看,有的消金公司年净利润几十亿,有的仅几千万,行业格局进一步分化。

  星图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薛洪言认为,在数字化转型背景之下,消金公司可以在全国展业,外加近两年来银行业加大了对消费金融业务的渗透和资源倾斜,导致行业竞争加剧。从行业所处的周期和发展阶段来看,已经表现出较强的两极分化格局。而《征求意见稿》可能会继续强化行业发展分化的格局。

  事实上,经过多年的发展,持牌消费金融机构们已逐渐从传统金融机构补充者变为了金融服务主力军。而可以预见的是,伴随着消金机构们技术实力与资金实力的不断增强,其势必发挥更大的社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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