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法院网6月5日消息,因认为对方利用技术手段屏蔽和拦截用户访问头条网,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不正当竞争纠纷为由将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腾讯公司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4000万元。6月1日,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字节跳动公司诉称,其与腾讯公司均是互联网企业,提供互联网产品服务,具有直接竞争关系,腾讯QQ和QQ空间是腾讯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腾讯公司作为知名互联网企业,在行业内具有极大影响力和控制力。
字节跳动公司发现,当互联网用户通过腾讯公司经营的QQ空间分享、发布头条网网页链接时,腾讯公司利用技术手段,对用户访问头条网内容进行拦截、屏蔽,妨碍用户正常访问今日头条网站。同时,腾讯公司还有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原告字节跳动公司认为,腾讯公司作为在行业内具有极大影响力和控制力的知名互联网企业,应通过正当手段和同行业企业公平竞争,不应凭借自身行业优势资源和地位,排挤今日头条,妨碍用户正常访问今日头条网站内容。腾讯公司虚假提示的行为,更是严重贬损和降低了今日头条的商业信誉和产品声誉,给今日头条造成了极其不良的社会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腾讯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
(原题《称对方屏蔽和拦截用户访问,“今日头条”起诉腾讯公司索赔40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