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市防汛抢险项目顺利实施,最大限度减轻施工作业与车辆通行的压力,经市交管支队与相关建设单位实地踏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对涉及施工工程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施工期间施工单位要按规定做好交通安全防护措施,特别是夜间示宽灯、警示灯具要齐全有效。
2、需途经上述路段的交通参与者,请提前绕行或按交通引导标志、现场交通引导员指挥减速慢行。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