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400-123-4567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动态

“史上最严保险新规”10月1日起施行 有哪些变化

时间:2024-10-15 08:17:47 文章作者:小编 点击:

  10月1日起,被业内称为“史上最严保险新规”的保监会134号文将正式施行。134号文划出的三条“红线”,导致不少在售的年金险和万能险必须重新调整,并迎来9月份的“停售潮”。这对新老投保人会产生什么影响?代理人声称好产品将停售“且买且珍惜”,投保人当如何解读?扬子晚报记者为您调查采访。

  134号文于今年5月份公布,全称《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的通知》。最重要的变化是以下几点:

  1.两全保险产品、年金保险产品,首次生存保险金给付应在保单生效满5年之后。

  对此,业内有人甚至用“颠覆性改变”来形容。南京一家保险公司资深人士接受扬子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不少公司年金保险首次生存保险金是3年甚至当年就返还,比例也高达已交保费的30%;一些中小险企的明星产品有不少是以“主险+万能型附加险”形式存在的,新规对它们冲击较大。

  东北证券9月发布的134 号文专题研究介绍,截至 9 月 11 日,处于“在售”状态的附加产品(万能型)为 147 个,这些产品10月1日后都不能再售。研报分析,新规绝无限制行业发展之意,短期或对四季度和 2018 年开门红产生冲击,但长期有利于寿险业回归保险保障本源。

  扬子晚报记者也查到,134号文开宗明义提到,这是为了“切实发挥人身保险产品的保险保障功能,回归保险本源,防范经营风险”;新规还要求:保险产品定名、产品说明书及宣传材料中不得包含“理财”“投资计划”等表述。

  扬子晚报记者采访中有业内人士如是说:与其它金融产品不同,保险产品是提供风险保障,而不是投资理财。但如果多家保险公司急功近利地推出重返还轻保障的产品,就可能存在投资风险。而且保费用于投资的多了,放到保障上的少了,最终受损的还是消费者。

  中意人寿江苏分公司南京机构业务总监孙莉建议,10月1日后,新投保人在选择产品时一定要理清顺序:优先考虑健康类产品,再买年金或养老、分红、教育类产品。如果前两类保障都做全了,并且也有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再考虑万能险或投连险的投资。

  南京消费者刘女士几年前投保过3年一返还并且计复利的年金险,自10月1日起会有什么影响?记者咨询几家保险公司人士得知,新规对老的保单不会有任何影响,之前签订的合同依然遵守。

  南京消费者刘女士去年还买过一款返还型年金险,年交保费3万元左右,每年返还10%保费并且享公司红利,60岁后返还逐年递增,将来可有资格申请入住这家保险公司的养老社区。随着10月1日“大限”将至,代理人催她加保,说以后这类好产品就买不到了。还有的代理人称,134号文对甲状腺癌作了规定,将来算轻疾,要投保得赶快。还有人称134号文规定吸烟者要多交保费。

  事实果真如此吗?扬子晚报记者查询发现,134号文确实提到“支持并鼓励保险公司区分被保险人健康状况、吸烟状况等情况进行差异化定价”,但并非强制要求;对甲状腺癌则只字未提。

  中意人寿江苏分公司南京机构业务总监孙莉建议,投保人应理性对待“停售潮”。一方面,甲状腺癌属轻疾的说法目前是捕风捉影,但从趋势看,未来不排除改变的可能。另一方面,吸烟状况将进行差异化定价也是一种方向。

  她个人认为,如果有意投保健康类保险产品,确实早买早安心,不要拖延,因为这类风险最不可控。平安人寿江苏分公司南京巨鼎营业区高级营业部经理黄耘也认为,134号文施行后,保险公司会更规范,“严核保,宽理赔”,对新的投保人而言健康险越早买越好。

  孙莉建议,如果是投保理财类产品,则不要跟风,理性对待量力而行。毕竟保险公司会推新产品衔接,而且任何产品不会适用于投保人一辈子,保险也应随人生不同的财务阶段,人生责任的不同阶段而变更。投保人应学会资产配置,根据自身财务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运用多元化金融工具进行合理的资产配置。(扬子晚报记者 沈春宁 马燕)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各地积极开展基层宣讲 推动全会精神深入人心

  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绿色转型提速……从税收数据透视前三季度经济运行亮点

  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滇中引水项目总指挥部原副指挥长王江来接受审查调查

  山东寿光发生一起企业有限空间中毒事故 应急管理部调度指导处置并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

  “一老一小”如何防范呼吸道传染病?流感疫苗能同时预防甲流和乙流吗?丨时令节气与健康

  习:在会见出席中国国际友好大会暨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成立70周年纪念活动外方嘉宾时的讲线日起调整


【产品推荐】